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若干意见)

XxPay支付 2025-05-29 产品与服务 78

刑法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包括: 通过转移财产或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 数额达到较大标准; 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多次责令仍然故意拖欠不付即可进行立案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即实际上是指以多种手段逃避支付或是故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违法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等行为应予立案。

法律分析: 采用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逃避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存在较大金额的劳动报酬未支付; 在政府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绝支付。以上是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的基本立案标准。

如何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一)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主观方面为故意。

2、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以下方面认定: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本罪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276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要涵盖以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支付工资或是具备支付能力却拒绝支付工资,且数额较大,在经过执法部门指令支付后仍然不为所动的行为。

《刑法》第276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有前两款行为指的是: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次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最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刑法》第276条,若企业负责人或雇主有能力支付但未支付劳动者的应得报酬,且数额较大,即便在政府相关部门下达支付令后依然拒绝支付,这种情况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于这种行为,法律规定的处罚包括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单处以罚金。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要件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观意图明确为故意;犯罪主体为普通自然人;客观表现不仅包括危害行为还包括结果,二者之间具有刑法中的关联性;本罪侵害的客体包含双重意义,即劳动者的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劳务雇佣制度,扰乱了市场经济环境。

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要件如下: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对象要件。犯罪对象:是双重对象,既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客观方面。

现行《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的规定

通过转移财产或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 数额达到较大标准; 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多次责令仍然故意拖欠不付即可进行立案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即实际上是指以多种手段逃避支付或是故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违法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包括以下三点:一是采用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二是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三是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简而言之,该罪名指的是通过故意逃避手段,欠薪且数额较大,即便在政府部门下达支付命令后,仍拒绝支付的行为。

一)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要涵盖以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支付工资或是具备支付能力却拒绝支付工资,且数额较大,在经过执法部门指令支付后仍然不为所动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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