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到期不给可以起诉吗
1、质保金到期不给可以起诉。质保金是担保的形式之一,主要是为了维护产品的正常使用以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具有担保的性质。如果遇到质保金到期不给的情况,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来解决。
2、法律主观:遇到 工程质保金 不给可以起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质保金。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
3、法律分析:可以起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质保金。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则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首先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到人民法院。
质保金没付,厂家可以远程锁设备吗
可以远程锁设备。远程锁设备的原理是厂家通过技术手段,将设备与自己的服务器进行连接,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厂家可以通过服务器对设备进行远程锁定,以防止设备被非法使用或操作,如果消费者未支付质保金,厂家可以采取这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是否可以查封开发公司尚未缴纳的质保金
开发公司尚未缴纳的质保金,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查封、冻结款项,可以冻结。
双方如约定以第三方的审价结果为准的,一方对第三方审定的价格有异议的,不应当支持,除非证明第三方在审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双方如委托第三方审价但未就审价结果的效力作出约定的,可由双方对审价结果进行质证确定。
年,就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开发公司诉请置业公司偿付。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8600万余元应否返还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其中,防水质量保修款335万元尚未到期。
六是主管部门按预先审查的材料和维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账户分期支付维修资金,并留存保修期内的质保金直到保修期满后支付。

房地产企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如何在税前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
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问题,需要仔细分析。
最后,开发企业应对预提(应付)款项(包括应付未付的质量保证金)与提取当年税前扣除金额、已税前扣除金额及最终开票结算价款不一致的金额作正确的纳税调整,并建立系统的纳税调整台账。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在申报扣除时需要提供的证据证明支出确实已经发生,并且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因此,对于预计产品质量保证而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税前不可扣除,只能在实际发生时据实扣除。
计提未实际支付的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5月办理竣工价款结算后,出包工程不再符合预提费用条件,除了不得继续预提费用,对已预提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2017年5月31日仍有1亿元未取得发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亿元。总结 房地产企业应用预提费用政策时,应严格遵守31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条件和要求,以避免税收风险。
未付质保金入什么科目
未付质保金一般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详细解释如下: 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含义:在会计中,其他应付款是一个负债类科目,主要用来核算企业除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和暂收的款项。这些款项通常是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需要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支付。
未付质保金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详细解释如下: 未付质保金的性质 质保金通常是作为对供应商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保证而支付的款项,在约定的质保期限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企业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在未支付的情况下,这笔钱应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进行核算。
未付质保金应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详细解释如下:质保金的定义 质保金是指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而预留的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暂不支付,待质保期满且达到约定标准后再进行支付。会计科目的选择 对于未支付的质保金,企业需要在会计上做出相应记录。
质保金没收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详细解释: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而设立的一种担保资金。当客户在一段时间内发现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此担保机制要求供应商进行修复或赔偿。对于供应商来说,质保金的收取和退还管理十分重要。


